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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之手 侵入冥界小说介绍
命运之手 侵入冥界_冥土之幽冥入侵

命运之手 侵入冥界

骨凋零

小说主角: 张岩 张雯 秦念 温岚 书灵 秦龙柱 余奎元 秦朗 蓝白月 姬玉如

相关标签: 科幻 恐怖 地球 怪物 幽冥 人形 小说 老人 入侵

最后更新:2023/8/16 12:03:52

最新章节:命运之手 侵入冥界最新章节 第51章地下 2023-08-16

小说简介:何为怪物?冥土之中,人形的怪物都是最低等的存在!罗生三重门、千皇、白骨林、遗忘老人、黑王、白王......这一个个恐怖的怪物降临地球,究竟是冥土的蓄谋已久,还是迫不得已.....

内容摘要:凄惨的月sè之下,到处都是废墟。在那片城镇的中心,摇曳着几盏脆弱灯光,冷风吹过,忽明忽暗。在城镇的外围,一片碎石瓦砾之中,几个瘦小的影子在一片废墟之中不断翻找着什么。“啊!”一声惨叫打破了宁静的傍晚。“马应龙,你想死吗?”马朝阳对着发出惨叫的人恶狠狠的说道。挨骂的马应龙没有一丝愤怒,反而极其高兴的指着脚下倾倒的墙壁,对着马朝阳说道:“哥,我....我找到了!”听到马应龙的话,其他几个人喜出望外,赶紧跑过来和他汇合。他开心的朝着几个人展示着手上的伤口,那是一排整齐的牙印。马朝阳看着脚下的不大的洞口,冷笑的说道:“终于找到你了!”随即身边几个人都附和了起来。“哈哈,今天有ròu吃了!”马朝阳一发狠,直接将手伸了进去,不出意外他也被咬了。但是就算被咬,他却没有叫出一声,反而脸上的表情愈加凶狠。“给我出来吧!”随着他用力一提,那洞中之物也被他给提了出来。一个人头,一个女人的人头,哪怕被马朝阳给提出来,她依旧没有松开嘴。大睁的双眼充满了狠厉之sè,拼尽全力也要将马朝阳手上的ròu给咬下来。反观马朝阳,看见少女的头颅,却没有一丝的惊讶,甚至都没有因为手上的伤感受到一丝一毫的痛苦。他饶有兴致的盯着少女的头颅,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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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之手 侵入冥界书评精选
腐女, 你的笑 值几钱▌
男主从以前就注意女主了,虽说女主一开始还装着男二,但和男主相处久了,心中天平倒向男一,总之不看可惜了,必看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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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发时间还ok
Z
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打发时间
楼上的都是渣渣
开些国际玩笑,说打发时间都是高看这本书了。。。。。。。。。。。。。。。。。。。。。。。。。。。。。。。。。,。。,。。。。。。。。。。。。。。。。。。。。
追梦丶
打发时间都不能,作者还写他干什么???????????????????????????????????????????????
是吗?~
首先,女主的心理描写丰富,性格多元,而且,全书幽默的风格是因为高冷的不幽默的男主因为女主而“食人间烟火”,没有哪个小说能做到这点,描写非常细腻
静待花开
我咋觉得近来都流行把小说改编一点拍成电视剧呢?!关键是拍出来的效果不太好,把好多小说都毁了!!!真心是不如自己看小说自己想象。所以呢,我很担心《何以笙萧默》拍出来会怎样?!
最胖i☀️
最近虽然翻拍了这个!有点小小的毁剧的感觉!但是总体还不错啦!还说蛮喜欢这样的爱情的!珊珊来迟!微微一笑很倾城!也都不错哟!
゛ Broken Dreamsヽ
我没想过会看这本小说很多遍,选台的时候不小心又看到了何以笙箫默,却只隐隐约约想起几个情节。何以笙箫默里感人的句子大家也都能说出,可还是那句话:我不愿将就。只愿在有生之年,遇到不愿将就的人- 何以琛,你很好!
波老湿
老婆叫我情书给她,可是肚子没多少墨水的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写,都没有写过,真不知道二货老婆怎么会想到要我写情书给她……………
夏不乘凉热的慌
何以琛说过他是一个不愿将就的人,所以他第一眼看见赵默笙她们的缘起便已注定,他们的分分合合都是为未来的幸福,毕竟经过沉淀,打磨彼此都清楚这段感情的问题。
ps:话说女主就是拿来妒忌的,要是有个高富川肯等你七年,对你至死不渝,妹纸你们嫁吗
晶晶
从高中时期到现在10年了,仍然喜爱这这本书,每年都要翻出来重温一下。真的超级好看!!!!!!!!!!!!!!!!!
hyde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你也知道痛吗,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

——给我一个理由,告诉我,你爱我。

——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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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很久吗?

秦观写,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聂小倩和宁采臣隔了一个前世今生,在荒野间一遇,则阴阳都该为之倾覆矣。人间无数都比不上深情最初,若前世今生都不算久,那七年又算什么?

所以何以琛没有忘记她。那个当初炽烈如火的女孩儿,那个当初不顾一切追寻挚爱的女孩儿,那个当初笑靥如花、热情里却只有天真的女孩儿,那个当初到现在也让何以琛难以割舍的女孩儿。七年里天翻地覆,世界的轨迹里掩埋了多少人不复当初的记忆。太阳的寿命在减短,云层的形状也未能如一,行人脸上的妆容日趋精致,脚下的路铺满了水泥。目之所及都在更新,诡辩论有一句讲“人一次也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所以每天醒来我们也看不到同样的世界。可何以琛忘不了,哪怕花花世界就在他的眼前手舞足蹈,心始终都不会因着外界的灯红酒绿而倏然抽离。因为他那里藏了一个人,一藏就是七年。他的一句不愿将就硬是把自己与世界分隔,哪怕这样会被冷眼相向呢。不愿将就就是要始终如一,这世界太吵,太浮夸,太庸俗,而我心里的你不能被它侵害,你是sunshine,你是唯一。

很是俗套的小说路线,相爱--误解--离别--重逢--释解--幸福--意外--美满。

这样老调陈醋、模式古老的故事,在顾漫的笔下,却显得那么温婉暖心。

相爱的那些小细节,真实的在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她的文字又是那么地贴切生动、娓娓道来,让人不忍打破那份温馨宁静,禁不住一气呵成。

树荫下那样的相遇,法学系里的那堂课,跑道上的800米跑步练习,深夜里宿舍的卧谈会,害臊时他的羞恼脸红,气闷时他的无语折服,自习室里她的调皮无赖,生气时她闷声地写着他的名字,等他时她数格砖的习惯,宿舍楼下青涩懵懂的生日之吻,静园月光下深情忘我的吻,......

太多太多温暖的细节,让我每一次重温之时,嘴角就情不自禁地微微上扬。

文字从来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将平时看来没什么特色的故事渲染的闪闪发亮。

相爱之后就是因为误解而造成的七年离别。

七年,有多长?

我羡慕校园学生时代的赵默笙,那时的她,笑靥明媚,阳光灿烂。

我记得她的每一个小动作,小心翼翼的拽着以琛的衣领,低着头数着地上的格砖,干完坏事却能那样理所当然的笑着......

我心疼七年漂泊美国的赵默笙,那时的她,孤苦无依,惶恐绝望。

刚到美国时的人生地不熟,言语不通时的被歧视,口音不纯时的被嘲笑,看见报纸上父亲畏罪自尽事的崩溃,......

我喜欢历经岁月磨砺的赵默笙,这时的她,日渐成熟,知晓进退。

熙攘超市里重逢的心痛失落,面对他索要照片时的激动愕然,独自重游母校时的落寞凄凉,雨天医院探望时的失神惊慌,为自己争取幸福时的孤注一掷,上车去民政局时的淡然平静,出发去往香港前夜的勇敢主动......

作家仲尼曾在微博上写,一句“我在”,万死不辞。看到后我在下面接到:一句“我愿”,千金不换。人间之情,无非我在我愿四个字。就算她曾经天真到无知,她热情到无畏,她让你胆战心惊,可她也让你明白人间至性不在无,而在有。正是因为赵默笙的“在”,她的冲破一切障碍,让人惊叹的“在”,才会给这段感情画出了一个细腻的开始。然后他开始死守,他开始执着,他开始拼了一切来固执己见,他明白这个“在”有多珍贵,所以无论如何他也要去得到那个最终的“愿”。七年有期,深情无期。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这也便是何以琛的那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既然深情起,何以笙箫诉别离。不要别离,不愿别离,有情如此,天涯海角又怎算离别??
ns是个中二病
额,一年前因为老妈剧荒,无奈从电脑上找电视剧,后来就搜到了何以,因为听别人都说还不错,也懒得再找,所以就点开看。
然后,一下就踏马迷上开头曲,那个时候是初夏,莫名其妙的觉得很配,尤其最后那两句(原谅楼楼英语不好,只听出阳光😁)苏死我了。后来就看电视剧,好温馨的说。在后来,电视剧看完了,但还是会有意无意的去哼开头曲的倒数第二句的调调(楼楼不会英语哇😭求好心人翻译
)。
今天突然一时兴起,想去看看原著小说(好吧ヽ(  ̄д ̄;)ノ我承认,我是因为在不花追书卷就过期了,毕竟我用的是旧版,而且如果不花,不就可惜了嘛,怎么说也是三千多的追书卷呢,会不会有人打我,顶上锅盖)
在然后,就彻底迷上,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港真现在的小说好多都拖拉的要命,两三章就能解决的事偏偏要拖它个七八章甚至十几二十章,越看越烦,索性就不想看┐(─__─)┌
看完了以后,多多少少有些不舍,心里透着些淡淡的情绪,何以琛,赵默笙,,,, 不想大结局,想继续看下去,可是,可是作者已经大结局了啦呀!无奈╮(╯_╰)╭
突然间想我的何以琛了,想知道他吃饭了没有,穿暖和了没有,长啥样子,今年几岁了,一定和我一样是个路痴,不然怎么现在还踏马没找到我?!
越想越气✺◟(∗❛ัᴗ❛ั∗)◞✺不想了,手机催我给它充电了。
廿月
。。。。。。。??!。??!?。。?!。。???,。!。。。??。。。。?。??。。????。?!?。。???。。,,
君陌
赵默笙,有一个男人,他在无尽的光阴里,等待了你七年。

那个男人,沉稳,冷静,理智。唯一的例外,就是你了吧。你是他的软肋,他的不沉稳,不冷静,不理智。

在你离开后,他养成了许多的毛病,抽烟喝酒,在你回来后,又一次喝的酩酊大醉。

他来到你家楼下,或许是在酒精的催使下,他情难自控的吻了你。那个吻是多么的炽热,包含了这七年以来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思念。

“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你曾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后来,何以琛,也找不到你了。他也站在了显眼的位子,想让你找到他。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还好,你跑的这么慢,他还是等到了。等到你回来了。

何以玫,也是个好姑娘。

她从小便喜欢上了何以琛。
以至于,她很嫉妒这个叫做赵默笙的爱笑的女孩。
赵默笙,什么突出的优点都没有,为什么,她就成了自己日思夜想的男人的女朋友?

终于,一天,她跟赵默笙坦白了自己的想法。
她说的毫无半分忍耐与怜悯,直接朝着赵默笙最软弱无助的心里攻击。
没过几天,赵默笙居然自己一个人去美国了。招呼也没打。何以琛,也不知道。

何以琛在赵默笙走后,出奇的平静。
她以为何以琛对赵默笙用情没那么深,没过多久,就会忘了从前,她也会一直陪着他,知道这个男人意识到自己,才是最合适他的人
然而,那时侯的她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死水微澜。

她一直以来,忽略了以琛说默笙是多么的馋人时隐忍的笑。
有时候迟到了一会,也会焦躁不安。
默笙做再多的马虎事,他也会皱着眉头处理完。

在以琛醉了后,这些从前的盲点,在她眼里,越来越清晰。
她,似乎和他,是不可能的。

于是,在后来,以玫由衷的希望他们能够幸福。
“‘不会。’我不知道哪来的坚持,:‘她会回来的。’
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
他,一直在等她。”

以玫也拥有了自己的幸福,嫁为人妻,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缘浅是你们,情深亦是你们。
我记得电视剧里好像有一个很经典的桥段。(由于是很久之前看的,记不太清了)一天,赵默笙在等何以琛,说是数数,数到了一千就走。之后何以琛来了,赵默笙很委屈地对他说:“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为什么你还不来。”
缘浅又如何?情深便足够。
王尼玛
我是从顾漫刚完结了何以笙箫默不久才被书友推荐看这本小说的,那时看多了玄幻,看多了仙侠,看多了都市的种马流,也看多了穿越女强虐心流,毫无疑问我是一个小说杂食者,上至很少女性看过的都市小说,下至很少男性同胞看的耽美,我都来者不拒,我也曾因为虐文一个人蜷缩在被窝里擦泪到天亮,也曾冒着被没收手机的风险看那热血沸腾的玄幻仙侠。顾漫……字行间少了玄幻文的浮躁,少了虐心文的故作,每当看小说累了我就会回过头再看一遍何以笙箫默,微微一笑很倾城,杉杉来吃。顾漫的小说总能让我静下心,看了一遍,又一遍。标题说了五六遍,怕也是不止。。。没有夸张,这是事实。事实上每年我都会有那么一段时间很没理由的书荒,明明昨天还看得如痴如醉,今天却看不下去一个字,我的书架也不缺连载的,完结的,几十万人追的,几千人追的小说,但就是乌龟漫小说里的那份淡然却很少能找到。或许这也是她用三年写一本几万字的小说产生的效果吧。2017.7.17,已阅
狸猫eve
只想换回之前的封面啊 能不能从耽美区移出来啊 这样看着好别扭的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拢龙你的小笼包
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有一个爱她 疼她的人,尽管他们已分别多年,但是他心中只有他 谁都不能将它取代。因为他是他生命中唯一的sunshine